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东源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检察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本院检察人员离任后,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本院检察人员人员离任后,接受东源县辖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4.本院检察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本院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5.本院检察人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在本院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本院检察人员离任后,利用其在本院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7.本院检察人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8.本院检察人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62-3387570、3387243、3297370
邮政信箱:广东省河源市004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hyzfdwjyzd@163.com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