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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29 02:15:37作者: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新闻来源: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字号:||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东源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谢雄青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保障东源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和过硬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东源检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扎实推进平安东源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安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新需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飓风”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45件2383人,审查起诉案件1869件2929人;批捕1379件2080人,同比分别上升69.1%和50.1%,起诉1525件2348人,同比分别上升75.5%和86.9%。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网络犯罪,批捕55件146人,起诉39件72人。积极参与全民禁毒工程,从严打击涉毒犯罪,批捕237件277人,起诉213件238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

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保护伞。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33件91人,起诉23件133人,依法办理了张世杰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诉讼监督,共依法追加认定7人,追捕5人,追诉漏罪12人,监督立案1件2人。严把案件质量关,对认为不符合黑恶势力犯罪的依法不认定33件。突出长效常治,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得到采纳和整改落实,检察建议数居全市前列,行业治理效果明显。办理的李谢军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犯罪,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中守初心、担使命。2020年以来,提前介入涉疫犯罪案件6件7人,批捕11件13人,起诉9件12人,有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全力参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干警270人次,开展动态排查1.2万人次,在战疫大考中展现了检察担当。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案件81件116人,起诉77件126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依法对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起诉26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推动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推进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普法讲座33场次,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细化检察服务保障措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各类主体,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产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批捕该类案件65件99人,起诉71件109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深化“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系列活动,先后举行主题开放日、民企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服务活动,更实支持民企经营发展。

积极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打好生态检察“组合拳”,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共批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案件105件180人,起诉151件256人。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力度,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起公益诉讼26件,依法追诉被告人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8287万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的林地、耕地、水域725亩,处理固体废物7050吨,有力保护东源绿水青山。主动与新丰、连平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东江上游、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保护。

强化民生检察工作。积极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外卖平台乱象整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努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39人,发放救助金53万元。参与办理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案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转发和法治日报报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挂钩帮扶村脱贫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深化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机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3件,答复率达100%。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6项,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促进提升社会法律意识。我院普法工作获评优秀等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坚持厉行法治,把法律监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6件,追加逮捕23人,追加起诉23人,追诉漏罪35人;对侦查活动违法和不规范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发出监督通知书31份,促进侦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合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起诉280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对386名罪犯监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发出监督意见书74份。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诉讼程序监督并重,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4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5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2条,立案78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办理的督促汕昆高速建设弃土场整治工作得到市县的充分肯定。探索运用检察公益诉讼磋商机制,成功办理了蓝口镇乐村倾倒危险废物公益诉讼案,违法行为人自愿赔偿199万元修复费用。该案是全市首宗通过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案件。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变化,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起诉32件39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依法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与省市同步推进,改革成效明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四项任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基本实现了机构整合、组织强化、职能优化、业务主导的改革目标,检察官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案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和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05件。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认真抓好相关改革任务。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狠抓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位居全市第一,刑事检察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2982件、生效法律文书1228份,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526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022人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不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做到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队伍涌现出河源“最美人物”陈肇武等一批先进典型,多名干警获省市立功和嘉奖表扬。

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突出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持续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院领导带头讲党课、抓学习,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活动750多人次,我院张聪同志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扎实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解决我院发展短板弱项。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实抓细“三个环节”“四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工作任务,队伍展现出新风貌。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集体和个人廉政谈话578人次。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干警64人次,有效保障队伍风清气正。

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保持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120人次,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8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东源检察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服务保障大局发展精准性还要加强,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司法不规范行为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检仍需下力气抓。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县第八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打造基层能动检察新标杆,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东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东源当好“示范区”“排头兵”建设主力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是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县委“八大重点任务”,强化系统观念,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竞争公平有序的法治化市场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倾力服务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

三是更加自觉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县又快又稳发展的各种风险。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法治思维,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更加自觉地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主动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扶贫、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加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更加自觉地深化司法改革。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六是更加自觉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和纪律道德培训,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前进在东源改革发展的新征程上,东源检察人初心不变、志向不改、信念不衰。今后五年,我们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东源又快又稳发展,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当好“示范区”“排头兵”建设主力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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