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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检护源 | 以公益之名守护湿地之美
时间:2023-06-12 16:35:39作者: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新闻来源: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字号:||

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经上级检察机关部署,6月5日至1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市检察院结合《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出“河检护源”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河源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


“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于2018年2月由国家林业局授牌成立,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鼋、蟒蛇以及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稻等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理想庇护场所,不仅有效保护南岭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恢复东江湿地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发挥东江控制侵蚀和保护土壤、调节气候、稳定库岸、文化科研、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功能,更有利于保障珠江流域生态安全和东江下游饮用水。”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们介绍。

湿地作为“地球之肾”,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然而,检察官们在与河长办定期联合巡河时发现湿地范围内某村将大量渣土堆放在河道,造成东江干流河道被侵占,妨碍水土交换,河流自净化能力下降,严重影响湿地水质,威胁东江湿地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经有关行政部门多次督促仍未整改。针对此问题,检察机关决定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问题解决。

本着“诉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检察机关向负有河道堆填渣土整治职责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落实河道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河道,消除河道安全隐患。有关单位采纳并书面回复了检察建议,并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有力保护东江湿地水生态、水环境安全。

河源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河长办密切协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整治渣土堆填河道问题,清除河道安全隐患,确保水质安全与水生动植物“惬意”栖息,保障东江湿地水生态稳定,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共同守护东江湿地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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