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 日在东源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雄青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东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和过硬队伍建设,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县检察院获评为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东源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6件386人,同比分别下降21.7%和25.1%;批捕118件166人,同比分别下降54.3%和58.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48件649人,同比分别下降3.2%和8.6%;起诉280件410人,同比分别下降26.5%和29.7%。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6件37人,起诉32件42人,有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突出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批捕6件17人,起诉15件22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黑恶犯罪2件2人,依法从严办理了龚某强等2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案件。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涉毒案件4件5人,起诉8件15人。
深化诉源治理效能。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条主题主线,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着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答复率达100%。加大检察听证力度,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对8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推动矛盾化解,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4份,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案件31件49人,起诉42件57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矫治教育涉罪未成年人28名,向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对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11件25人,不诉5件7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53.2%和25%;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全面推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中小学普法讲座16场次,受教育学生1.2万余人。联动九部门落实全市首个县级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以有力的司法保护助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二、精准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细化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5人,起诉15件26人。突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3人。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9人。
积极服务保障绿美东源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共批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案件9件15人,起诉13件19人。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起公益诉讼4件,依法追诉被告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4989万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的林地684亩。深入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全县734棵古树名木实地调查核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推动加强养护管理。
强化民生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批捕该类案件1件2人,起诉2件6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同推进“断卡”行动,批捕涉“断卡”案件4件11人,起诉13件19人,助力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做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13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改善和提升盲道管理,深化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对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巡回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追捕追诉6件9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书8份。开展刑事案件“侦查挂案”专项监督,督促侦查机关清理“挂案”2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专项巡回检察监督活动,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监督意见书25份,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0件10人。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2人,起诉11人,从严惩治贪腐犯罪。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深入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回复采纳率100%。深化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结合“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行业治理漏洞,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持续保持全市前列位置。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3件,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提起公益诉讼6件,诉前回复整改率100%。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同税务部门追缴环境保护税98万元。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回头看”行动,加大红色资源常态化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磋商函19份,有力保障基层燃气供应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得到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主动适应发展要求,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监督制约、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检察资源配置更为优化,工作运转更为高效。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新遴选5名检察官,依程序退出检察官2名。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93件。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619件、法律文书179份,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查询服务156人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认真抓好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依法不批捕222人,不起诉78人,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稳步从52.28%降至36.33%。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312件439人,适用率89.05%,同比上升6.14%,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干部能力提升建设年”行动,加强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建设,突出实战实务实用导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 800余人次,8名干警获省、市立功和嘉奖表扬,陈肇武同志荣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突出个人”称号,曾秀漫、黄燕萍同志获评首届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持续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集体和个人廉政谈话38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1件次,推动形成“逢问必录”的常态化落实机制。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专项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代表委员11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8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与党和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更高要求相比,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办案力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深化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八届四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保障县委“八大重点任务”的深入实施,为东源不断开创又快又稳发展新局面,奋力当好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主力军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魄,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市委若干措施,与时俱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依法准确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法治思维,统筹、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
三是主动服务保障东源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拼经济、抓发展”的主基调,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力服务保障绿美东源建设。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加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扎实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以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健全检察业务衔接机制、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数字检察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六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面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奋力开创东源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东源又快又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